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交通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上拟于2月22日至24日对我区进行专项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复工复产,交通运输是“先行官”,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各乡镇街道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
二、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1. 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堆土、砌石、拦树、搭脚手架等)阻断或挖断农村公路,已经阻断或挖断的,必须在2020年2月22日24时前恢复正常通行。
2. 一律取消边界及辖区内防疫联合检查站,确需设立疫情监测点的由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后设立。
3. 取缔“离开***镇返回来要隔离14天”及防疫联合检查站等标志标牌,辖区内公路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必须于2020年2月22日24时前完成防疫联合检查站的取缔工作和公路硬隔离的恢复工作,确保交通运输通畅。
(二)及时反馈信息。此次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实行清零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填写辖区防疫联合检查站和硬隔离公路清零情况表(见附件),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于2月22日18:00前通报交通防控组(区交通局),联系人:雷娅珲,电话:85876299、13896379333,QQ:405674907。
(三)开展工作督查。一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抽调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工作人员组成13个督查组,分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查。二是区纪委监委在2月23日开始抽查、暗访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时取缔、恢复或取缔、恢复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