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有序恢复文化娱乐行业开放经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文化娱乐行业营业场所业主(管理)单位:
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有序开放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通知》(渝文旅发〔2020〕4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力有序推进文化娱乐行业恢复开放经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开放经营范围
区内所有酒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等游戏游艺场所、电影院等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展览经营活动暂以“小型为主、室外为主”逐渐恢复举办。
二、恢复开放经营时间
从2020年3月27日起有序恢复开放经营。
三、恢复经营相关要求
(一)各文化娱乐企业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密切配合区主管部门、防疫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搞好疫情防控工作。拟恢复开放的经营场所,要按照《重庆市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演出活动、艺术品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和开放经营工作指南》要求,科学制定防控预案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场所和活动恢复开放安全有序。
(二)各文化娱乐企业要认真做好场所防疫消杀、通风、防疫物质储备等工作,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要求员工全程佩戴口罩服务。要做好发现疫情的应急处置,发现疑似病例或周边有确诊病例的场所应暂时关闭,并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情况,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文化娱乐企业和单位要落实人员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全面落实“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对进场人员测体温、查验“渝康码”或健康证明,督促进场人员佩戴口罩,各经营场所和活动要对现场人员进行疏导和分流,保持间隔就座,大厅、展厅等公共空间,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附件:重庆市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演出活动、艺术品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和开放经营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