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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开州又有100套公租房可以申请了!位置在.......
2020年10月12日 22:11   浏览:7893   来源:万开云同城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州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


汉丰、文峰、云枫、赵家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开州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开州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我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216号)精神,结合现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

  开州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为赵家街道“赵家苑”。房源总量100套。

二、配租范围

(一)汉丰、文峰、云枫、赵家街道辖区内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以及在区内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次配租范围:

1.汉丰、文峰、云枫、赵家街道辖区内建有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办学校教育工作者。

2.2020年1月1日以后因分户、转让或通过其他方式失去自有或共有住房的。

3.2020年1月1日以后因离婚失去自有或共有住房的。

4.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的。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2020年9月23日—10月10日)。

利用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告开州区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二)审核审批(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2月15日)。

1.受理(2020年10月12日—10月23日)。申请人(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向指定的申请点递交《重庆市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书》下载地址:开州区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保障性住房专栏(http://www.cqkz.gov.cn/zwgk_238/fdzdgknr/bzxzf/)。

申请点:赵家街道的申请人在赵家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递交申请书;汉丰、文峰、云枫街道的申请人在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春天花园)递交申请书。

 2.初审(2020年10月26日—11月1日)。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相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材料情况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2020年11月2日—11月30日)。区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区民政、公安、工商、社保、税务、不动产登记、退伍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对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在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申请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中心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2020年12月8日—12月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录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情况登记台账》。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及时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三)实物配租(20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实物配租方式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另行制定。实物配租过程接受区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障对象代表监督。实物配租结果在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申请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人发放《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准入通知单》。

(四)签订合同(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3日)。

实物配租对象应在收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出《配租准入通知单》后的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准入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四、收费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执行区发展改革委核定标准。《关于核定赵家街道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开发改价〔2015〕25号)

五、纪律要求

(一)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和查实社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社会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区住房保障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举报。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本方案由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并制定操作办法。




来源丨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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