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云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八)普通话标准、流利;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0年5月7日—8日(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7:30),在下列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聘用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A4纸可事先打印、也可当场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云阳县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604办公室。
(二)技能考试
“计算机文字速录”(需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满分为100分,平均每分钟录入80字为合格,计分60分,每增加1字加0.5分至100分为止,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在云阳县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参加测试。应试人员应当提前30分钟到考场,考试开始时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弃考。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依据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技能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见通知(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一个月。
合同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胜任工作的续签劳动合同;因健康、违纪违法、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用工单位工作的,用工单位将其退回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四、待遇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225元。其中,试用期期间为被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试用期后,为被聘用者购买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和被聘用者按规定的比例承担,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云阳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住宿由被聘用者自行负责。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违者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放弃。
六、相关事宜
由云阳县人民法院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考评小组负责招聘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5166829。
附件:聘用人员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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