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重庆XX公司 (公章)
申请日期: 2017年9月1日
敬 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
填 报 说 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经营类别、规模大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其中主体业态、经营类别、规模大小只能选一种,经营项目可多选。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人员证件类型和证件号一般指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号。
附申报资料 资 料 名 称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免予提交,由许可机关在线攻获取; 3. 反映经营场所面积、房屋结构、门窗及通道、设施设备布局的图纸及文字说明; 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明复印件)。 6.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7. 在经营场所外设置(包括自有和租赁)仓库的,还应当提交仓库地址、周边环境、面积、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布局等说明文件,以及仓库合法使用证明(租赁协议);采取委托形式贮存食品的,还应当提交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含有食品贮存要求的委托协议。 8.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