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地处大巴山腹地、重庆市最北端,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3%、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69.48,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长期保持全市第一。
石文剑 摄
曾先后获得
中国生态气候明珠”
中国老年人宜居宜游县
大中华区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县
等美誉
王荣 摄
为鼓励旅行社组织游客到城口旅游
城口县委、县政府给广大游客
送福利啦
旅游来城口,政府给补贴
亲,赶快邀请小伙伴们到城口来玩吧
具体补贴方式请往下瞧
组织旅游团队到城口旅游,具备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提前申报的县内外旅行社和自驾车俱乐部。
旅游团队标准:
单个旅游团队成团游客需达 10 人及以上,单个自驾车团队成团车辆达 20 辆及以上,游客必须留宿城口县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酒店(含大巴山森林人家)1 晚及以上,达不到基本基数要求的不接受申报。游客人数奖励和自驾车辆奖励不重复领取,驾驶员、导游、领队等工作人员不计入游客人数。
同一旅游团只接受一次申报,组团社或组团自驾车俱乐部与地接社不得重复申报。
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需提前出具当次旅游团队的旅游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以证明出游行程。
符合奖励要求的旅行社,全年组织的游客总数达到 500 人、1000 人、2000 人及以上的,分别对应按照 10 元/人、15 元/人、2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曾赞虹 摄
(一)团队申报
(二)行程确认
(三)人数计算
行程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将《申报单》(自行保留原件)扫描发送至县文化旅游委宣传推广科工 作 人 员 邮 箱 305855149@qq.com ( 咨 询 联 系 电 话 :18166360060)。没有经过审核的旅游团队不纳入奖励范围。
次年1月内,由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根据每月审核结果,填写《城口县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附件 3)和《城口县旅游团队明细表》(附件 4),连同《申报单》(原件)、正式发票(项目:旅游营销,抬头: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11500229MB18104007)快递给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由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大巴山旅投公司(咨询服务中心)联合报县财政抽审后共同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再兑现奖励,逾期不受理。
等等,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微妞儿在这里还得告诉山东游客
你们的专属福利也来啦!
在此基础上
我们提高了旅行团队中
山东籍游客和车辆的补助标准哟
赶紧来看看吧!
为落实东西扶贫协作精神,鼓励旅行社组织山东游客到城口旅游,特制定山东游客城口旅游奖励补助暂行办法。
组织山东游客或车辆到城口旅游,具备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提前申报的县内外旅行社和自驾车俱乐部。
孙代兴 摄
(一)旅游团队标准:
本补助标准仅针对旅游团队中的山东牌照车辆或者山东籍游客,同时,整个旅游团队游客需达 10人及以上,整个自驾车团队车辆需达 10 辆及以上,游客必须留宿城口县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酒店(含大巴山森林人家)1晚及以上,达不到基本基数要求的不接受申报。
(二)同一旅游团队只接受一次申报,组团社或组团自驾车俱乐部与地接社不得重复申报。
(三)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需提前出具当次旅游团队的旅游合同(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以证明出游行程。
(四)本奖励补助与《城口县旅行社组团奖励补助暂行办法》不同时享受,但团队中的非山东籍车辆或游客可按照《山东游客奖励办法》标准执行(可在本文件附件表格中一起申报)。
1.符合奖励要求的旅行社,全年组织的山东籍游客总数达到100 人、300 人、800 人的,分别对应按照 20 元/人、25 元/人、3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符合奖励要求的自驾车俱乐部,全年组织的山东牌照自驾车总数达到 10 辆、50 辆、100 辆的,分别对应按照 150 元/车、180 元/车、200 元/车的标准给予奖励。
3.县内所有国营 A 级景区对山东籍游客免门票,国营参股景区按照国营参股所占比例等比例减票价(景区内的收费娱乐设施除外)。
温馨提醒:山东游客奖励申报流程、团队审核、奖励兑现和上面的流程一样。
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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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袁 丹
责任编辑:黄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