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市场监管组 交通防控组
关于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类物资运输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类物资运输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所辖区域内生产(大户)、加工或经营粮油、米面、蔬菜、肉蛋奶等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类物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各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开具临时车辆通行证明,并及时核发。
二、全力保障辖区内及镇乡街道之间生活必需类物资运输车辆在通过必要检测后快速放行,生活必需类物资运输车辆所申领的临时车辆通行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有效。
三、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把关审核,实事求是满足生活必需品类企业(个体户)运输需求,不得在发证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各申领使用人要严格按照申领用途使用和规定线路行驶,若一旦发现人、车用途不相符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申领人责任。
四、没有通行证明的,按照“以货管车”的原则,甄别后保障通行。
重庆市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市场监管组 交通防控组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代章)
2020年2月5日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 2020年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