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输出”总体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全区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万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现就调整部分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除万州区交界处的国、省、县、乡、村道防疫检查站(点)全部保留外,取消区内国、省、县道上的防疫检查站(点),优化精简乡村道路防疫检查点,畅通场镇道路,严禁硬隔离(挖断、堆土、砌石、拦树、搭脚手架等非活动式隔离),已硬隔离的,必须在2020年2月22日24时前恢复正常通行,保障路网畅通。
二、继续运行双河口、天城、五桥、分水、龙驹等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防疫检查站,解除新乡、孙家、新田等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管制。继续管制小周、民国场、高梁、燕山、盐井、江南、熊家等7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仅允许疫情防控、特种车辆、班线客车、应急专线客车和持有效证明的货运车辆通行。
三、除湖北籍非货运车辆禁止驶入万州外,一律取消其他车辆进出万州的管制。
四、优先保障货运车辆通行,湖北籍货运车辆凭有效证明允许进出万州,其他货运车辆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
五、万州区内取消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疫情防控禁行限制。临时取消原城区货运车辆早晚高峰(7:30-9:00、17:00-18:30)限行规定。
六、其他需要出行的车辆凭通行证或复工复产企业有效证明通行。
七、恢复部分省际包车、县际班车和区内农村客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万州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0年2月22日
来源:三峡讯 编辑 黎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