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最新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学生应随身备用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根据2月26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要求,江津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文件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科学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学复课,针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2.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7日
来源丨国家卫健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