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月27日,即1985年1月26日至2003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三)取得高中(或等同于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以不同岗位要求为准);
(四)身体健康,无口吃、无文身、无身体缺陷、重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招聘岗位的性别、学历、资格条件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明细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受过党纪、政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七)重庆市公安系统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八)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1800元(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基本工资1800元(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月绩效380元、年绩效800元;实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实习期满后评定层级,发放对应层级工资;另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加班费、差旅费等其他津补贴。同时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